刊登日期: | 2022/4/11 |
發文日期: | 2022/4/11 |
發文字號: | 府衛檢字第1116000043B號 |
主旨: | 預告「雲林縣食品衛生檢驗申請及收費辦法」第五條、第六條修正草案。 |
依據: | 行政程序法第151條第2項準用第154條第1項。 |
公告事項公告: |
行政程序法第151條第2項準用第154條第1項。一、修正機關:雲林縣政府。 二、修正依據:地方制度法第19條第9款。 三、草案如附件。本案另載於「雲林縣全球資訊網」—「政府資訊公開」—「法令規章」—「地方法規」—「雲林縣政府主管法規查詢系統」(http://law.yunlin.gov.tw/)之「草案預告」網頁。 四、本案僅為少數條文修正,且修正幅度些微,依法務部106年2月13日法律字第10603502060號函意旨,有定較短之預告期間必要,爰本案預告期間為7日。對於本草案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,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7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: (一)承辦單位:本縣衛生局。 (二)地址:雲林縣斗六市府文路34號。 (三)電話:05-7001436。 (四)傳真:05-5337284。 (五)電子郵件:yls031@ylshb.gov.tw。 |
附件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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